近日,“预制菜”话题持续引发消费者关注。
9月10日,罗永浩在微博公开表示,在西贝餐厅就餐时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并指出价格高且未提前告知,并呼吁立法强制餐饮企业标注预制菜使用情况。
面对质疑,西贝方面强烈反驳,称其言论不实,随即公开部分菜品制作过程予以自证。
随着事件发酵,预制菜的定义、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以及餐饮品牌的信誉度,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罗永浩坚持认为,西贝的菜品“几乎全是预制菜”,且价格与品质不符,同时强调消费者有权获知餐厅是否使用预制菜。西贝则援引监管部门文件,指出其菜品并不符合“预制菜”的严格定义。
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据《2024-2025年中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蓝皮书》,2024年中国预制菜产业市场规模达到4850亿元,同比增长33.8%,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突破7490亿元。
事件争议的一个核心在于双方对“预制菜”的理解存在明显差异。
什么是“预制菜”?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根据该《通知》,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这一官方定义与公众普遍认知存在差距。许多消费者习惯将“中央厨房”“冷冻处理”与“预制菜”划上等号,而现行标准的界定更为严格。
争议的另一个核心在于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该《通知》中也指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关心的不只是餐厅是否使用预制工艺,更在于是否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判断菜品价格与实际价值是否匹配。在此次事件中,消费者显然对西贝“高端定位”是否物有所值提出了质疑。
西贝作为创立于1988年的知名餐饮品牌,截至2025年在全国拥有近400家门店,覆盖62个城市,员工人数约17000人。此次事件对其品牌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据观察,部分西贝门店客流与营收出现短期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西贝的危机公关被批评“自证清白”过度暴露“前置加工”“冷冻食材”等环节,引起反感;双方在网络言论中使用尖锐措辞也让事件公众化程度与争议广度扩大。
9月15日,西贝发布致歉信,承认自身生产工艺与消费者预期存在差距,承诺将部分加工工序从中央厨房转移至门店现场,并缩短食材保质期,以回应外界关切。
“罗永浩 vs 西贝”的预制菜争议,不仅是双方的对立,更折射出餐饮行业在透明度、消费者知情权与食品安全标准之间的矛盾。能否明确告知消费者“自己点的到底是什么”,或将成为衡量公平与否的重要标尺。这场争议或将推动预制菜标识立法与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促使餐饮生态走向更高的透明度与信任度。
作者:Qinger